鄭州科技市場支持電腦以舊換新-拓達電子
電腦市場“以舊換新”政策產生的另類問題
(2020-02-08)河南鄭州科技市場IT產品配送網-鄭州電腦手機測評中心
電腦“以舊換新”顯示器主機分著賣
來自鄭州科技市場的數據顯示,在蘇寧以舊換新的產品中,彩電幾乎占了一半,大約占總量的44%,電腦只占到以舊換新的7%。有消費者表示,臺式機回收60元,筆記本回收20元,還能用的電腦去“以舊換新”不劃算。
目前,根據鄭州市實施的家電以舊換新細則,對于舊臺式電腦的顯示器和主機是按兩件家電分別進行回收的,因此消費者的一套舊臺式電腦可以得到兩張以舊換新憑證,并按顯示器和主機的折舊費分別支付。也就是說,理論上消費者可以得到最多800元的補貼。但實際上,市場上多數顯示器的價格在2000元以內,按售價的 10%計算,補貼額不到200元。同理,消費者也未必能在臺式機上拿到“足額”補貼。國家家電以舊換新的政策,讓目前二手電腦市場非?;鸨?,在鄭州科技市場最近買電腦“尸體”的人忽然多了起來,花費100元購買到的電腦“尸體”,一轉手就可以變成420元。
隨著“以舊換新”政策的縱深推進,電腦、電器“尸體”交易日盛,政策陰影下的灰色產業究竟該不該管?產業的負面影響是否會波及政策本身?對“以舊換新”政策會造成什么沖擊?
什么是電腦尸體?
所謂電腦尸體,即悠久歷史的電腦,基本處于報廢狀態,但零件齊全,主要用于參加電腦家電以舊換新抵換活動。
政策漏洞決定“尸體”盛行
利用“以舊換新”漏洞,買賣電腦“尸體”的行為,正是打破了這一潛在規律。惡意利用政策漏洞牟利,可能會觸發難以預料的負面影響,我相信這是管理層及政策受益人群所不愿意看到的。
不妨想想,這種情況出現的根源是什么?回歸政策本身,內容的制定是否具有合理性?推行之前是否做過充分切實的落地調研?顯然,答案是否定的——家電、電腦購買并未實行實名制,二手家電的交易也比較活躍,且難以跟蹤取證。市場現狀決定了即使沒有黃牛批量倒賣“尸體”,一樣會出現買舊貨鉆政策空子的個人行為。
當然,中關村電腦“尸體”倒賣與個人行為不同,商家以政策為餌,大肆倒賣“尸體”,誘導消費者打政策擦邊球,社會影響是十分惡劣的,與國家高調推進的“以舊換新”精神相悖。消費低迷的市場化經濟環境下,不可以去遏制需求,消費者有購買舊貨甚至“尸體”的自由,這個政策無權干涉。但是商家這一層,一定要嚴抓嚴管,禁止這種規?;?、商業化破壞政策的行為,這是市場規范的需求,更是“以舊換新”順利開展的需求。
電腦“尸體”交易盛行同時警示“以舊換新”的政策配套細節還有待完善,需要相關機構發文,嚴厲治理衍生出的各類灰色交易。需要將這些行為明確定義為違法,制定利于政策健康推行的游戲規則,規范“以舊換新”市場。將來做好細節完善工作,任何打擦邊球的商家都將承擔法律責任?!笆w”沖擊“以舊換新”是笑話
參照“法不禁止即可為”的判定標準,買賣電腦“尸體”,用于政策受益并無不妥。細究起來,無論買方還是賣方,都有其合理性。
首先來看買方,雖然主觀上是利用政策漏洞的行為故意,但是客觀上確實實現了消費,這與政策目的具有高度的一致性。在大方向正確的前提下,換取幾百塊補貼,和拉動的幾千元消費相比,實在不值一提。這個層面來講,應該去存小異求大同。
有人認為電腦“尸體”用于“以舊換新”,對政策有一定的負面影響,甚至上升到了這樣一個高度:“國家的錢就這樣被吃掉了!”這個論調,讓我很想發笑,只要不是太笨的豬,都會知道,大多對“以舊換新”感興趣的消費者,都是普通階層和普通民眾,更不是什么有錢人,這樣就能把國家的錢給吃掉了?笑話。
另外,要說到商家利益受損,那更是笑話中的笑話了。從商家角度而言,巴不得有更多的人去參加“以舊換新”,誰會計較,去查找這些筆記本“尸體”從何而來?
或許,會有人故意去花100元買上一臺電腦尸體,但值得注意的是,他還必須跑趟舊貨市場,必須去參加“以舊換新”活動,必須花一大筆錢購買一臺新的電腦,才能“騙取”到那幾百塊補貼,這代價也太大了點。還是那句話,只要不是豬,沒有需求的人不會故意去干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兒,更不會用作牟利的手段。
所以,所謂電腦“尸體”用于“以舊換新”,不過是商販的一個叫賣噱頭而已?!耙耘f換新”活動剛剛開展,如果對二手舊物置換規定過細,會引發部分消費者對政策的抵觸心理,得不償失。別老對市民受惠的事說三道四
不提存在即合理這么老套的說法,我只想問一句,“尸體”買賣對政策推行有任何不利的影響嗎?為什么我們普通市民稍微利用政策受益,就有人看不慣,跳出來說三道四呢?
實際上,我們只是合理利用了政策而已,比如花費100元購買的筆記本電腦“尸體”去進行“以舊換新”,回收價是20元,同時得到一張 “以舊換新”憑證。拿著該憑證在購買新電腦時,如果電腦價格超過4000元,就能抵400元。如果電腦售價低于4000元,就按照電腦售價的10%折扣。這樣,花費100元購買的筆記本電腦“尸體”可以變成420元,凈賺320元。對我們有利,也沒有違反政策規定。
話說回來,“電腦下鄉”也好,“以舊換新”也好,都是為了擴大內需,促進消費,讓廣大普通民眾受惠。我買“尸體”干嗎用的?當然是置換新筆記本。我的行為直接起到了促進消費
有人提到例行監管,明令禁止,這是非??尚Φ?。沒記錯的話,十年前中關村已經有不少賣筆記本“尸體”的商家,零售價格一般在三五十元。十幾年來成為“潛規則”的事,今天因為用于“以舊換新”,就要將這個行業打下地獄,是否有失公允?購買目的從拆解再生,到置換新品,非常不起眼的一個轉換,就要呼喚政策打壓排擠,實在令人費解。
售賣“尸體”是發政策財路子之一
聽說這個事情后,我特意去我們的筆記本銷售專區去轉了一圈,并沒有發現打著“以舊換新”旗號公開銷售筆記本“尸體”的行為。
不過我相信,這個消息并非空穴來風,還是有其根源的——一直以來,“村里”發政策財的路子很多,“以舊換新”售賣“尸體”只是其中一種而已。從現實環境來看,完全有其生長的土壤。只要有需求,就會有人去做,這是有需求決定的。不過,我們也要表一下態,對于政策陰影下的灰色行業,賣場將例行監管,絕不手軟。
在我看來,“以舊換新”政策本身并沒有問題,出現這個灰色行當的原因是在于一些基礎條例的不完善。據我所知,國內并沒有專門針對報廢筆記本的處理條例,導致筆記本報廢后沒辦法得到很好的回收利用。在國外,一般的PC生產廠家是承擔報廢筆記本處理的職能的,這些“尸體”根本不可能流通到市面上來,也就不會發生交易。從這個層面來看,銷售筆記本尸體應該只是一個階段性的行為,會隨著國家相應管理辦法的出臺而逐漸銷聲匿跡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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